借书证管理规则

发布时间:2018-07-03浏览量:5863来源:江苏理工学院图书馆

[2021]33

  为进一步规范对读者的借阅管理,方便读者借阅馆内外图书,现对原《图书馆借书证办理制度》进行修订,特制定本规则。

江苏理工学院校园一卡通(简称校园卡)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书、阅览、上机和进行其他信息检索活动的有效凭证。读者必须携带本人校园卡刷卡通过门禁系统进入馆内。校园卡要妥善保管,遗失者务必及时挂失,挂失手续在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。若未及时挂失,而被他人冒借图书的,后果一律由原持卡人自负,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一、学生借书证

  1.统招新生入学后,图书馆按教务处提供的名单集中注册。新生经过新生入馆培训后,可持校园卡到图书馆借阅图书。毕业前应还清所借图书、处理违章记录后,办理离校手续。休学、留级、转系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借书的,需持校园卡到图书馆流通部重新开通或延期借阅权限。

  2.研究生入学后,图书馆按研究生处提供的名单集中注册。学生持校园卡到图书馆借阅图书,毕业前应还清所借图书、处理违章记录后,办理离校手续。

  二、教工借书证

  1.校内正式编制新教职工凭人事处通知单和校园卡开通借阅权限。若调离本校,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并办理注销手续。

  2.校内聘用人员由所在部门开具证明集中办理,须提供工号、姓名、性别、部门等信息后开通借阅功能。

  三、校外读者借书证

  1.校外读者办理卡片式借书证,需凭个人身份证原件,交一寸证件照1张、押金500元、工本费及文献阅览费每年30元/年,于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到图书馆流通部办公室进行办理。入馆时请向门卫出示本人借书证。借书证超过使用期限者,将按30元/年从押金中扣除文献阅览费,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。到期不想再使用者,还清所借图书和欠款后,凭押金收据退回押金。

  2.校外读者应主动了解图书馆的变化与发展,关注图书馆网站动态,了解图书证的办理和图书借期等规章制度。

  四、各类读者借阅权限

读者类型
借书总量/借期
在校统招生
20本/60天
正式教职工
30本/90天
校内聘用人员
8本/60天
在读研究生
30本/60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