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[2011]11号
图书馆分工会是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,依照工会章程组建的基层工会组织。在校工会和本单位党政领导下,围绕学校和学校工会中心工作,服务于本单位教职工,为切实做好图书馆分会工作,特制定本工作职责。
1.在校工会和图书馆党总支的领导下,根据工会组织的特点和职工的意愿,积极主动、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2.配合党政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,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动态,反映教职工关注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为职工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3.做好工会的参政议政工作,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,组织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。
4.维护国家、集体和教职工正当权益。关心教职工工作条件的改善,维护教职工的安全和健康。
5.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体育等竞赛活动,寓教于乐,并认真组织职工参加学校工会主办的各类活动。
6.搞好分工会组织建设,学习先进经验,建好教职工之家。
7.加强女职工的工作,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。
8.关心教职工生活,慰问特困和患病伤亡职工。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。